认真执行通航分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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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迄今,在全世界建立通航分隔制的海域和水道已有一百几十处,被国际海协采纳的约三分之二。通航分隔制被纳入1972年《国际避碰规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以后,由推荐性遵循时期变为强制执行阶段。进入通航分道的船舶均应遵守“通航分隔制”的规定行动,否则就是违章(violatinsrulesandresulations),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为确保分隔制的实施,许多国家制定了严厉的措施。如英、法、阿曼、苏丹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等国,将违章船长提交法院,据其情节罚款乃至吊销船长证书,或承担刑事责任、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罚;对非本国注册船舶,则通过外交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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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本文

翟国环.认真执行通航分隔制[J].上海海洋大学学报,1996,(2):143-146.
.[J]. Journal of Shanghai Ocean University,1996,(2):143-146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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