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海海洋大学学报》稿件修改要求
1. 稿件修改具体意见见邮箱附件,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,并写出书面答复,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,请阐述作者的观点。
2. 根据要求改写中、英文摘要,400字左右。
3. 请通讯作者添加100-120字左右的文章研究亮点于文章关键词后面,这将作为审稿人审稿的重要指标之一。
4. 图中线条要清晰,采用‘物理量/单位’的形式标注,单位用国际单位制。例:长度/m。
5. 文稿首页地脚处添加收稿日期,基金项目,作者简介(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学位、职称、主要研究方向及E-mail),通讯作者简介(名字,E-mail)等4项。
6. 参考文献的著录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码,并依文献标识类型标注。英文作者的姓所有字母要全部大写,在文中提到英文作者的姓也要所有字母都大写(这是2011年开始我们的新规定,请查看2011年最新文章进行参考修改),文中提到参考文献作者的名时,如果有1个或者2个作者文中需全部写出作者的名字,如是3个或者以上,只需要写出第一作者后面的用等代替。
7. 请在修改稿返回时注明:(1)本文没有一稿多投;(2)本文每位作者均通读全稿。
8. 收到修改意见后请尽快修改,2周内返回。
9. 请提供长期的通讯地址(方便邮寄校对稿、稿费通知单、发票等),如发生变化请修改网上信息,以免发生邮寄校队单收不到情况,耽误文章的发表。
10. 基金项目为必填项,没有基金项目支持的论文我们是不接收的。